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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解读】滁州市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日前,记者从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自从今年滁州市被确定为全国54个试点市之一以来,滁州市出台了《滁州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根据工作计划,到2021年底,逐步建立健全滁州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启动多项措施

  建设心理服务网络

  根据《方案》要求,滁州市正依托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为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等服务。到2021年底,全市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村(社区)16个。在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方面,要求全市高等院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中小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兼职教师。到2021年底,力争国家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达到3所;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达到16所;建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鼓励党政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可通过建立心理辅导室或购买服务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

  除开展以上工作之外,滁州市还将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探索构建医疗与康复相结合的全程服务模式;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心理健康测量筛查评估等工作纳入滁州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方案的重要建设内容,全力打造一张覆盖全社会的心理服务“大网”。

  打造五支队伍

  保障服务体系建设

  据了解,为了加快推进滁州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方案》中还明确提出加强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五支队伍。发展心理服务社会专业队伍,力争到2021年底,全市每10万人口心理服务社会专业人员达到15人以上;培育心理咨询人员队伍,吸引有心理学专业背景人员和经过培训的心理咨询人员从事心理健康服务;发展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队伍,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员数量和服务水平;组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鼓励和规范心理健康志愿服务的发展;健全心理健康行业组织,并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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