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

首页>地方频道>滁州>要闻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传达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

  2月10日,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图强召集秘书长罗信翔等有关同志,传达学习2月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结合滁州实际研究部署具体贯彻落实举措。

  王图强强调,省人大常委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严峻、最关键时候审议通过了《决定》,不仅是支持和促进全省各级政府及社会各方面依法防控疫情的实际行动,也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责任和担当。对于全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依法保障疫情防控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人大必须迅速加以贯彻落实。

  就抓实抓细《决定》的贯彻落实,王图强要求,切实谋划好制定好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将《决定》执行情况列入监督计划,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决定》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要适时依法作出关于禁止捕杀交易野生动物、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等两个决定;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宣传力度,围绕补齐滁州市公共卫生短板开展调研和视察;进一步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齐心协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广泛听取民意,积极献计献策,汇聚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强大合力;立足本职岗位,依托行业优势,在继续做好科学防控、有序推动恢复正常生产中建功立业、贡献力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全体成员必须以上率下作表率,严格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全部分片包保、靠前指挥开展督导,以实际行动带领全市各级人大和五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之中。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6066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