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

首页>地方频道>滁州>要闻

实施“靶向”立法 推动执法创新 滁州用法治力量护航绿色发展

  近年来,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调研视察、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以法治力量做好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监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滁州市聚焦青山、绿水、蓝天、净土的生态建设目标,实施“靶向”立法,构建全方位空间治理的法治格局,相继出台 《滁州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条例》《滁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滁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开展《滁州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立法调研,正在制定《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

  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监督,连续6年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并提出意见交滁州市政府研究办理,跟踪督查大气污染治理,连续出台《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决定》《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并开展专题询问。

  今年,滁州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审议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首次审议该市监委关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专项监督工作报告。

  此外,从2018年开始,连续开展空气、水、土壤、固体废弃物方面的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创新举措、方式、制度。其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和南京市人大常委会联合组织两地的部分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开展跨区域执法检查活动;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6家企业固废法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以量化分析的方法为执法检查提供了科学支撑和专业意见,提高了人大监督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权威性。

  近年来,滁州市还邀请100多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参加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关于生态文明方面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建议办理等。其中,将《关于完善滁州市市区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议案作为滁州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号议案进行重点督办,该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不少于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饮用水源保护;与南京市人大连续3年围绕两地群众普遍关注的滁河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固废污染防治等开展联合视察、执法协同,助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今年组织代表就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开展 “回头看”,有效推动城西水库、沙河集水库有关问题整改,属地政府、职能部门等共同用力,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保护了滁城的“大水缸”。

  今年上半年,城西水库水质优于国考断面III类考核标准。近年来,滁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在2021年省政府目标绩效考核生态环境指标中7项满分,多项环境质量指标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记者 罗宝 通讯员 李涛)

  ·编后·

  滁州市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以钉钉子的精神做到督一项、管一项,构建生态环境共建共治体系,凝聚监督合力,共同守护美丽家园。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12871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