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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滁州的天长男子公安局门前撞"情夫"案受审

   天长的张某某与前妻秦某离婚后仍然居住在一起,去年9月28日,秦某在遭遇张某某一顿痛打后,找到男子闵某,让他陪自己前去当地公安部门报案,结果在公安局门口被张某某开车发现。张某某驾车撞向秦某和闵某两人,致闵某当场死亡,秦某受伤。日前,张某某在滁州市中院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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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某与被害人秦某原系夫妻,2014年9月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但未分居。2015年9月27日晚,被告人张某某发现秦某手机QQ上有与被害人闵某的短信,张某某认为短信内容暧昧,遂拿菜刀威胁秦某某,又用腰带抽打秦某的双臂及后背,让其说出闵某的身份。

  次日上午,被告人驾车将秦某送至公司上班后,拨打秦某手机,发现秦某不在办公室,遂驾车返回查看。此时,秦某因遭到张某某殴打一事,出来准备让被害人闵某陪同去天长公安局报案。张某驾车返回时在路上看到秦某,便尾随秦某,发现闵某搭乘出租车将秦某接走。张某某又驾车尾随出租车至天长市公安局北大门。当日9时许,秦某、闵某下车往天长公安局北大门走,张某某见状,驾车猛踩油门撞向秦某和闵某。被告人张某某停车后,跑至闵某、秦某处对二人头颈部、腰部用脚猛踹。后张某某被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被害人闵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被害人秦某受伤。本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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