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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今天不可在南湖买卖燃放烟花爆竹

  为消燃放除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日前,市公安局琅琊分局和琅琊区行政执法局联合发文,禁止元宵节期间在南湖区域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元宵节期间,禁止任何单位或商户在南湖区域范围内销售烟花爆竹,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收缴。对已批量进货的,由所拥有单位或个体经营户,移至其他区域或更改时间销售。与此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南湖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凡在南湖区域内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表示,将安排警力加强安全巡逻,特别加强在保生桥两侧及在南湖其他区域,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管理。对发现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予以收缴,对不听劝阻、恶意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严肃处理。

  市民若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可拨打110或2128000举报。(滁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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