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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纪委出台暂行办法将公开通报曝光违纪违法案例

  市纪委近日正式出台《全市违纪违法案件公开通报曝光暂行办法》(下简称暂行办法),此举将使广大市民能及时了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有利于回应公众的关注,也有利于扩大案件本身的教育与警示作用。

  暂行办法对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的时间、内容、形式都作了具体明确。滁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均可以通过发文或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根据需要也可以召开案件通报会、新闻发布会进行公布。通报曝光的内容包括:被查处对象姓名、所在单位及职务、主要违纪违法事实、简要案情、处理结果,并要求应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程序完结并经常委会同意后两日内,由相关部室完成通报曝光工作同时上报上级纪委。

 

  暂行办法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工作,保证信息快速、准确,掌握好舆论宣传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查处一案警醒一片的宣传教育效果。(滁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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