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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乱象

   租个房子就能办辅导班;有的校外培训机构超前上课;有的教师诱导学生参加校外补课……近年来,和全国多地一样,滁州的校外培训市场火爆的背后也存在诸多乱象,导致学生校外负担过重。不过,这样的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记者从市教体局了解到,《滁州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日前下发,市教体局、民政局、人社局、工商局四部门将联合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今后教师一旦参与校外培训,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据悉,今年年底前将完成不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集中整治。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的资格准入和办学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健康发展,切实减轻学生校外负担;进一步强化学校和教师管理,切实规范中小学教学行为。

  校外培训鱼龙混杂

  小区里、街市旁,如今的校外培训机构随处可见,一个个挂在楼宇外的广告宣传牌看得人眼花缭乱;培训内容也几乎实现了“全覆盖”,从幼小衔接班到高中各科辅导,可谓面面俱到;既有“小班”教学,也有“一对一”教学,任你所需。然而,这些校外培训机构正规吗?记者对滁城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调查。

  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全市各地的校外培训机构鱼龙混杂,不少校外培训机构都存在教学环境不达标、缺乏必要的消防设施等硬件问题,安全隐患令人忧;更为严重的是,很多培训机构属于无证经营,师资力量、教学管理得不到保障,有的还存在超纲教学等问题。此外,记者在调查中还了解到,不排除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培训机构办学或教学活动,比如滁城一家培训机构在其网页上公开宣传:这里是滁州顶级教师的聚集地,其中28%初中教师来自滁州重点中学。

  六类情形列入排查

  此次治理,将重点治理面向中小学生非学历文化培训机构所开展的以应试为目的违规培训行为。具体排查范围有以下6类:向中小学生开展非学历文化培训机构;依法取得教育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非法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且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机构;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未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存在安全隐患的办学机构;培训机构存在的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办学行为;中小学校和教师行为规范相关情况。

  6月20日前完成摸底

  治理第一步是摸清状况,即做到培训机构底数、资质状况和办学行为“三清”。近段时间将会集中组织摸排。

  各县(市、区)将通过培训机构申报审批、中小学生和家长参与课外培训机构培训情况登记、社区走访调研等多种途径,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同时要求学校填报必须按照教育部要求,组织中小学校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做到逐校逐项填写。根据方案要求,6月20日前完成摸底工作。

  分类整改,年底完成

  摸底完成后将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年底前完成。

  各县(市、区)在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将对违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和整改方案,实行销账制度,督促逐一整改,对限期未能整改的校外培训机构,相关部门按照机构开展业务范围,依法依规处理。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办整改。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违规教师将受严惩

  此次治理将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以及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招生、教学或管理等行为。严厉的是,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同时对相关学校的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并进行通报,此外还会严厉追究校长的责任。

  此外还将建立师德师风“黑名单”,把涉及违规行为的教师纳入“黑名单”,并记入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绩效考核、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皖东晨刊 记者 王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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